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
为确保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运作的规范性,加强对基金会活动情况的监管,根据《慈善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等规定和《基金会章程》,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,特制定本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。
第一条 基金会重大事项是指: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要活动安排和重大募捐、投资活动。
第二条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:
(一)基金会负责人变动、理事会成员、监事变动、发展方向、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。
(二) 基金会章程的修订、年度计划、理事会工作报告、财务预算决算、重大募捐、投资活动和项目执行情况公示等重大管理事项。
(三)基金会员工绩效考核、薪酬分配、福利待遇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。
(四)基金会内部机构设置、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、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。
(五)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件。
第三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:
(一)基金会关键及重要岗位人员任免、调整等人事变动行为。
(二)其他重要人事事项。
第四条 重要活动事项主要包括:
(一)基金会年度重大活动及相关公益慈善活动的立项、开展、专项基金的成立;
(二)基金会与国内外组织之间的重要往来及事项合作;
(三)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。
第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2020年9月3日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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